阳东区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在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自有房产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等。
非自有房产证明:除上述自有房产证明外,还需提交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
宾馆、饭店使用证明:需要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
军队房产使用证明:需要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住所条件证明:如果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对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住所的条件作出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两种方式提交注册申请。网上办理流程包括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东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窗口办理流程包括申请人向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作出行政许可之日决定其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制作并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项目核准文件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办理地点:阳东区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具体费用需咨询阳江市阳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律依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2016年)和《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年)。
以上流程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直接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