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由于在生活和工作上的需求,需要将户口上登记的所在地进行迁移。
因为在迁移时候涉及多个地区,一般情况下在每个地区都有一定的手续要办,可能会有一些不便,委托他人办理在效率上可能会更好。
但是户口迁移证能代办吗?户口迁移的时候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将在下文中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户口迁移证能代办吗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
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才可以委托家人代办。
二、办理流程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申请书的格式如下图1所示。
一定要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件和材料,例如,投资移民的需要提供所投资企业的工商注册资料等,大中专院校升学的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等,而婚姻类的则需要提供结婚证等。
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如果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
最后,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不能立刻办妥,因而现有身份证最好先不要交回,以方便工作和生活使用。
很多法律法规的规定都是为了方便大家的生活,所以一般在一些证件和程序的办理的上都是可以委托他人的,这就肯定了户口迁移证能代办吗?只要本人出具委托书就可以进行代办。
由于户口是一个人很重要的信息,在办理流程上就稍微有点繁复,但是只有按照流程来做才能很好地完成户口的迁移而不出现什么问题。
请问户口迁移证别人能代办吗?是不是一定要本人去呀?
原则上来说,户口迁移手续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果本人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办理: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5条、17条、19条的规定,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新(包括迁移)的,只能由本人或者户主亲自办理;2,迁移户口的基础资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3,其他资料:夫妻投靠的(提供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人才引进的(劳动合同)、户口投靠申请书、户主及户主所在集体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4,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5,带上上述资料及户口迁移证,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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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即可由家人代办。
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