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搬家公司前十名是:上海公兴搬家搬场公司、上海大众搬家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强生搬场有限公司、上海蚂蚁场物流有限公司、上海顺丰搬场物流有限公司、永兴搬家公司、上海优虹搬场公司、上海赋沪搬场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居喜搬场有限公司、天天搬场有限公司。
上海公兴搬家公司在这个硬件设施中,搬家汽车的数量和搬家工人的数量多,运输速度越快,消费者的收费越快降低运输成本,这对消费者和上海公兴家公司来说都是双赢的。
上海公兴搬家公司在服务质量上,通常在搬家(客户家中的对象)的过程中损坏或丢失几乎不存在。对于他们来说损失越少或损坏越少,其服务质量越好。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是尊重他们的表现,这是一个顶级的搬家公司,在服务的态度是满足客户的所有要求,不会拒绝他们的要求,但是,有针对性的问题原则将被拒绝。
搬家的费用首先和搬家车辆的行驶距离有关,这里距离指的是搬家前的住址到新家目的地之间的这个距离。一般来说,作为基准起步价的距离是10公里,如果没有超出这个距离就不会另加收费用。如果超过10公里的话,一般来说每增加一公里就要加收4元人民币。
搬家的费用还和搬家人工的搬运距离有关,这里的距离主要是指从楼层口到停车厂之间的距离。距离太远的搬运对搬家工人来说是很辛苦的一件事,所以如果距离太远是要另外加收费用的。这里的收费基准距离是20米,如果距离在20米之内的话就不用加收费用。但是如果超过20米,每米就要加收2元人民币的费用。
还要说明的是,搬家的费用还和异地装卸有关,异地装卸指的是搬家过程中说不定会增加车辆的行驶距离或者搬家的所需时间,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是要额外加收费用的。
是国有企业。
企知道数据显示,上海市卢湾公共租赁房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3-02,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房的投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可以注册外资企业.食品批发,需要实地注册(用所租赁的可以用作公司注册之用的店铺地址注册)另,食品批发需要申请前置审批:食品流通许可证外资企业办证所需材料1.章程(可由我园区代拟文本)2.中、外方董事人员委派书(可由我园区代拟文本)3.中、外方签字授权书(可由我园区代拟文本)4.董事会决议(可由我园区代拟文本)(如不需设立董事会,可直接设执行董事一名)5.董事会人员名单6.董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一寸照片2张7.设立监事的委派书,监事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8.中方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9.外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当地使领馆认证原件2份(附带中文翻译件,并由翻译单位盖章) 10.外方银行资信证明(如是外文的,应带中文翻译件,并由翻译单位盖章)原件1份上海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流程较为复杂,必须委托专业的外资公司注册代理公司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09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7月20日公布并施行)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 44 号令发布,2009 年7月30日起施行)二、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许可机关市工商局及各分局。
注:市工商局登记的经营主体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向市工商局食品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工商分局登记的经营主体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向所在地工商分局消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三、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1市 局肇嘉浜路 301 号 22楼 2浦东新区分局杨高中路 2900 号 3黄浦分局河南南路 800 号 4卢湾分局巨鹿路139号 5徐汇分局茶陵路 76 号 6长宁分局定西路 1289 号 7静安分局胶州路 58 号 8普陀分局北石路631号 9闸北分局洛川中路 880 号虹口分局大连西路 296 号杨浦分局黄兴路2022号、宝山分局淞滨路 28 号闵行分局沪闵路 6388 号嘉定分局迎园路955号金山分局金山区石化龙山路555号、松江分局文诚路69号青浦分局青浦镇青松路 175 号奉贤分局南桥镇解放东路 58 号 19崇明分局城桥镇东门路 388 号四、申请对象《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五、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废品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六、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新设立申请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二)变更申请材料: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三)注销申请材料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
许可机关受理注销申请后,经审核依法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应当办理注销的情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注销手续: 1、《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食品经营者未申请延续的; 2、食品经营者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3、食品流通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5、依法应当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注销手续: 1、《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食品经营者未申请延续的; 2、食品经营者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3、食品流通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5、依法应当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七、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许可程序:(一)许可程序(新设立):审查→受理→决定→发证; (二)许可程序(变更):审查→受理→决定→发证;(三)许可程序(注销):审查→受理→决定。
注:《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