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变更地址后,社保转移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以下是详细的社保转移流程:
1. 参保单位整体跨区转入流程 - 步骤1:单位到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如果通过银行缴费途径缴纳社保费的单位,则无需此步骤。
步骤2:单位携带材料到区社保中心或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及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申报审核. -
步骤3:单位领取换发新《社会保险登记证》.
2. 参保单位整体跨区转出流程 - 步骤1:单位登陆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填写. - 步骤2: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五险登记业务岗或上地、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业务岗及海淀区街镇社保所办理审核手续. - 步骤3:单位领取审核盖章后的表格,携带相关材料可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3. 需要提供的材料 - 转入所需材料:由转出区县审核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如无此证件的单位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单位成立证件副本复印件一份,单位与开户银行重新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一份. - 转出所需材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营业执照》等单位成立证件副本复印件一份.
4. 注意事项 - 办理时间:每月23日至27日. - 特殊情况:办理整体跨区转入的单位若在原区县选择社保缴费,转入时选择银行缴费,则需另外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一式二份,与开户银行签订的缴费协议或《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复印件一份,开户许可证(基本户)或《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一般户)一份. - 转出条件:整体跨区转出的单位需在无历史欠费、不需要补基数差、医疗费报销完毕、日常业务均已办结的情况下可办理转出手续.
5. 办理流程 - 步骤1:参保人员提交个人社会保险转出材料. - 步骤2:工作人员审核保险转出材料,核实当月扣款成功,符合要求的由参保人员填写《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并告知参保人保险转出的时间.
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