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的流程:先注销税务——再注销代码——再注销银行——最后注销工商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注销公司:第一步:注销公司所有的税。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要注销公司,注销国、地税,然后他们会调查你公司是否有偷税漏税,没有问题的话会给你完税证明第二步: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带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决议等公司原始资料,到工商局领取填写表格第三步:登报。
公告登报 ,就是要找一家当地的报刊,需要的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另外还需要提供登报的内容,内容基本上就是这家公司要注销了,让有关的债权人办理债权债务事宜第四步:注销公司开户银行基本户等账户。
工商局事项办理完之后,需要去基本户开户行注销公司基本户,需要带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公司公章、私章、财务章第五步:再次去工商局办理注销。
登报公告45天后,再去工商局办理注销,需要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工商局回收)、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一)、清算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注销的流程需要由本人先申请,只有获得通知了之后才可以办理注销的手续,同时在办理的过程中也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只有证件齐全,那么才能办理成功,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公司注销如何办理
1. 成立清算组,注销公司提出后需要由公司内部股东或者外包给其他公司注销代理进行公司财产清算,完成公司资产清算后出具有权威的清算报告。
2. 办理税务注销,税务注销要保障公司税务没有被列入异常名录才能正常办理,在完成税务注销办理前都需要进行税务申报,直至领取到清税证明。
3.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注销,在公司登记机构就能够办理了。
4. 注销银行账户,银行账户注销带上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公司注销回执就能够办理了。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