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相应文件。
一、注销公司流程:①相关部门注销公司税务登记证;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记》,具体所需材料有如下:所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全部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为注销公司及成立清算小组决议、公司原始档案以及前往所属工商局领取相应表格;③公司注销登报公告,如果已经确定要注销公司,需要登报45日之后才能去注销公司,注销公司登报公告需要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方可生效;④注销公司登报信息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二、注销公司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2.企业清算组指定人员或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证明;3.投资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4.公司股东大会决议;5.公司清算组出具的经投资单位或者清算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6.公司清算组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的剪报;7.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8.公安部门收缴企业印章的证明;9.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10.公司基本户注销证明。
资料拓展:清算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需要去社保局、税务局、公司登记机关等部门办理登记注销。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公司怎么注销需要哪些手续1、注销条件:只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才能注销:(1)公司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2、注销步骤:(1)到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证。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表》、《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公司注销报告等资料,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2)自行登报公示。
公告的公示期至少45日。
(3)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准备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注销通知单》、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等相关资料,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4)到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6)到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流程是:首先由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后,必须成立在法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前往工商部门备案清算组成员名单。
有限公司注销程序:1、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提出清算方案;4、清算结束后进行登报公示和注销登记,分别注销公司社保账号、国税、地税、营业执照、公司开户许可证、银行基本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公司被吊销之后,应当即刻办理公司注销手续,公司注销后监事就注销了。
公司注销流程如下:1、登报;2、注销社保;3、注销国、地税;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
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
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股份公司监事会还可以设副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副主席可以在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综上所述:实践中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