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认知:
可以做一笔无票收入让增值税销项税金等于或略小于留抵的进项税金,平进平出不交增值税也可以交少量增值税,留抵的进项税金就胃消化彻底干净了。也可以是做增值税进项税金交款,企业主动放弃这部分税款才是损失也是这个可以的,这样的话增值税留抵的进项税金也去处理乾净。
法律客观:
《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六条一般纳税人注消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全面处理问题。一般纳税人注销后或被能取消考前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转出全面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应予以退税。
法律主观思想:
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指导期内注销后或能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交款进项税,其留抵税额不退税。因此,公司注销时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不予退税。
法律客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六条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一次性处理问题。一般纳税人注消或被取消考前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给以退税。
我司注销后在异地组建的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将资产、债务在内劳动人员撤回给总公司。想问下,分公司注消,其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是可以结转到总公司,由总公司再抵扣?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所有的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对外转让给别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可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但,因此分公司在自动注销时是将所有的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手续给总公司,那么在办理注销登记前业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可以结转至总公司处不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