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明白了公司的经营是存在很多的风险的,这个时候法人代表是需要承担部分一定的责任。要是破产的话是要去注消的,那就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去世的话公司要怎么样才能注销后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回答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做个参考学,我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依据什么我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公司法人代表过世的,应该是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法人代表的变更登记。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公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起代表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销户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著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手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那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后再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递交下列选项中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属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文件或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作出的决议也可以改变;4股东会也可以无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销户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在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清算组织应自公司清算都结束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期间直接出现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法人应当及时办理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第七条企业法人申请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由向原企业登记机关重新提交c选项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责令辞职文件;
(二)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定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有限责任公司的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过期间直接出现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肯定不能或者不签属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据股东大会或是董事会麻烦问下进行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签署协议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法人以外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会出现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又不能也可以不签订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据什么企业出资人麻烦问下进行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决定签订。
按照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不知道一点到法人如果过世的话要可以申请企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的,后再再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去工商部门注消的。
法人去世注销公司
1、要去公证处对法定代表人已经死亡的进行公证。
2、不需要打算以下手续: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指定你代表或则同盟协议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应标上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公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手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手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4、拿著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5、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再交回工商局,接着行政处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再提交下列选项中文件:
①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订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定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③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文件或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公司法》对他的决议也可以改变;
④股东会或者关联机关再确认的清算报告;
6、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的完税证明;
7、银行开具的帐户注消可以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在再提交的以外文件。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人原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综合类上文所述,法人生命如果不是公司要注销,要对法人过逝并且死亡后公证,紧接着在走咨询程序,和算正常程序一样。
法律依据:
《公司法》
自然人股东生命后,其合不合法继承人可以不不能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人代表死忙后公司需要自动注销,是需要出具县不超过的公安局收汇的死亡证明和咨询资料到工商局申请注消。具体来说,第一,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第二,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可以办理公司注销提交备案。所需资料除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各种档案。第三,登报公告,所需资料除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第四,登报45日后,再度到工商局申请办理注销后先申请,所需资料除开公司营业执照原件、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第五,到质监局注销后代码证。所需资料和营业执照注消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重整:
(一)公司章程法律规定的营业期限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法律规定的以外重新整顿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则股东大会决议解散队伍;
(三)因公司单独设置也可以分立必须解散;
(四)依照法律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或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