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认识:
分公司自动注销必须200以内手续:1、在分公司被公司申请撤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后的30日内再申请注销登记;2、再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3、公司登记机关审核文件,收缴《营业执照》;4、销户备案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分公司被公司申请撤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的,公司应当及时自做出决定应有之日起30日性格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先申请注销登记。再申请注销登记应当由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属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经审核注销登记后,应扣押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法律主观思想:
是需要是到工商部门可以申请注销备案,然后打算注销后的资料,到最后材料提交工商部门。即可注销后分公司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法律规定公司撤消分公司的,应当由自可以撤销判断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人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再申请注销登记。去申请注销登记应当由重新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定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全部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分公司被公司撤销、按照法律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依法吊销的,公司应当由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先申请注销登记。先申请注销登记应再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属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经审核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扣押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法律主观:
分公司是可以简易注销。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也可以设立分公司。暂设分公司,应在向公司登记机关先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全部。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分公司被公司已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公司应在自改变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外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再申请注销登记。去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属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予以注册注销登记后,应在扣押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款
公司是可以暂设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向公司登记机关再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分公司被公司已撤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业、责令停业整顿的,公司应在自确定应有之日起30日外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先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由再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协议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符合规定条件注销登记后,应在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