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不是就没事情了。
企业注销了并又不是就不要紧的了,税务机关依旧有追缴的可能,而依法追缴的对象很可能是股东。
注销公司的流程::
1、简单的方法去预约向国税再申报各种税种完毕后后;
2、再可以预约注消预审,预审按照再预约办理清税事项;
3、去领清税通知书;
4、后成立清算;
5、登报;
6、预约注消工商;
7、办理开户自动注销银行账户;
8、销章。
销户前公司要出具和打算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协议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书、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文件或公司九十条《公司法》应有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再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过字,自然人其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的或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认可。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并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直接授权部门的文件;
4、股东会的或有关机关确定的清算报告;
5、登载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那些文件;
综上所诉,在公司注销的时候,一般所必须的费用在1500元以内,是需要应该是向税务部门再申请税务注销,然后把将税务注销报告带回工商部门进行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清算结束了后,清算组应可以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或人民法院再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暂时终止。
法律主观思想:
公司注销还在经营是违禁的。公司注销期间,不属于无照状态,是没法再继续经营或是交易的,否则,其行为就严重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工商机关也可以依法得到行政处罚并取缔。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需要清理公司财产、正式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制定并执行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是人民法院去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律规定补偿金,缴所欠税款,债务清偿公司债务后的残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2.15亿股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擅入继续开展与清算没什么关系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九十条前款规定清偿债务前,不敢分配给股东。
法律主观认识:
公司注销后,签的合同可以不做:处理:注销公司没有通知的,也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公司的原股东、出资人,特别要求承担全部合同责任;早就安排注销后申报债权的,按《公司法》法律规定的注销流程处理。应先送还作为欠款或则对合同履行做出了决定适当地安排好,不然的话债权人权到法院起诉能解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应当承担全部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也可以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内容明确来表示的或以自己的行为是因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也可以在履行期限期满前跪请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