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公司注销了,还可以不再申请劳动仲裁吗百问百答万分感谢:劳动争议主体即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如果在劳动争议过程中企业已刚刚进入清偿阶段,则劳动者应将清算组另外争议的主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清算组可“代表上帝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清算组即清算机构,是企业经营暂时终止后执行最后清算事务并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权务机构,它共同负责企业清算期间的一切事宜。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劳动争议不可能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那么劳动者在你选低些一方主体的时候应当由真接将清算组列为被申请人。
劳动仲裁分为两种,个人仲裁和集体仲裁。申请仲裁你要马上准备的资料有:身份证、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或可以证明、近十二个月的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就职公司的信用网信息。
如果没有企业早注销根本不必然了,那你劳动者也可以向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法人的或其他无关责任人答话劳动诉讼。
具体来说,法定代表人是指法律规定的企业代表人,如果不是该企业早就自动注销,法定代表人很可能早就更换或是不未知了;出资人是指合伙出资该企业的自然人、法人或那些组织,如果不是该企业也注销后,出资人肯定早就变动或则没能确定;实际控制人是指再控制该企业经营、管理的人员,很有可能是企业的高管或则其余实际控制人;法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余依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其余或者责任人除开企业管理层、监事会成员等。
而,如果不是企业早就自动注销,劳动者必须是从各种调查和查询,确认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法人或者以外无关责任人,并向其踏上一步劳动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给充足的证据相关证明自己的劳动权益被了污蔑,并向被告主体私吞你所选的赔偿或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企业也注消却不是未知了,肯定会对劳动者的诉讼再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难以追朔二十年前的工资、福利、保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