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局备案,去当地工商局领取备案申请表并填写,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必须两个以上。
2、办理注销公告,在工商局备案批准后办理注销公告,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去银行办理账户注销。
3、接着去质量监督局,办代码证注销;登报公告,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原件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4、公司清算报告。
工商局领取的表格以及公司原始档案,一切证件齐全,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即可。
5、温馨提示:证件不全,纳税出现问题都无法正常注销。
具体说来,公司不能正常注销,大致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税务不正常。
二、各种证件不齐全。
三、无法提供凭证、账本、报表。
四、有分支机构或者子公司未注销的。
五、股权变更未进行税务变更的。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有股权(投资权益)正在被依法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
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或曾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包括曾被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简易注销登记或者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的等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机前需经批准的,按照工伤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执行。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可以自己注销,注销公司依法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如果是个体户,自己去注销是完全不用费用的,有限公司,要做个注销报告,这个根据开业时间不同费用不一样的.涉及经营异常的、多年不经营的,或者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的,注销公司可能需要一年或者几年才能完全注销,大概时间的话,需要详细了解公司状况才能知道多长时间才可以注销!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注销公司流程: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详情可以询问当地工商税务相关的代办所,他们会提供操作性更强的建议,有的还能提供代办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