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吊销公司注销流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环节和部门。详细解析该过程的各个步骤。
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也可由法院*中介机构组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税务注销是公司注销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税务注销可能需要花费二十天左右的时间。在此期间,税务人员会对公司进行详细的审查,包括核查公司未用完的发票是否已经作废缴销,近三年的账目是否齐全(即使是零申报也需要备齐账本),以及是否有未缴清的税款、罚款和滞纳金等。此外,还需要注销社保和银行账户。
在税务注销完成后,接下来是到工商局注销执照。这一步骤需要携带刊登公告的报纸、清算报告、税务注销回执单、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工商部门会出具准予注销通知单,完成工商注销。
银行账户注销是公司注销过程中的最后一步。需要携带税务注销回执单、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前往公司账户所在的银行办理。此外,还需要到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章。
清缴税控及发票:在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需要清缴税控及发票。
注销国税、地税:需要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
登报及清算备案:需要在报纸上公告并进行清算备案。
工商注销: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申请注销。
银行、公章注销:需要注销银行账户和公章。
以上步骤仅为大致流程,具体操作可能因公司情况和当地政策有所不同。如果在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代理公司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