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的公司公章原则上是不能再使用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当一家公司完成注销程序后,它的法人资格随之终止,这意味着公司在法律上已经不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原先有效的公章也会失去其法律效力。
在公司注销后,如果公章被非法使用,可能会导致伪造文书等违法行为,这不仅会使使用公章的人承担法律责任,也会使原公司的股东或成员可能因为疏忽审查而承担责任。
对于已经注销的公司,如果公章还在手上,应当尽快将其销毁,以避免潜在的风险。如果担心公章丢失或被盗用,可以选择将其保存好,并确保不会落入不当用途。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同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此外,《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也规定,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
被注销的公司公章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谨慎处理,避免用于非法活动。如果需要销毁,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