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注销,受伤人员可以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获得赔偿。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步骤和法律依据:
发生工伤后,并准备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以及个人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等相关文件。
如果公司注销后,工伤待遇的处理不能再通过起诉公司来要求其承担和赔偿。此时,员工可以通过起诉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的方式来解决此类纠纷。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在明知发生工伤事故且尚未获得足额的工伤保险赔偿,但在清算时未对社会保险待遇作出妥善处理的情况下,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司法实践中,有多个案例表明,即使公司主体注销了,但注销前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并不会随之“注销”,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例如,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溧阳市人民法院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都曾判决公司在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下,股东或相关人员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尽管公司注销可能会给受伤员工带来困扰,但员工仍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申请工伤赔偿、起诉公司股东或清算组成员、向社保基金申请先行支付等。这些途径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