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注销公司,通常指的是简易注销,这是一种相对简便的公司注销程序。
公司如果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即没有开过发票,也没有报过税,这样的公司可以申请简易注销。
公司如果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也满足简易注销的条件。这意味着公司没有未清偿的债务,或者是已经完成了债权债务的清算。
简易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这些类型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相对较为简单,责任明确,因此更适合采用简易注销的方式。
如果公司因为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税务、商务等部门限制了相关业务,比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则不能进行简易注销。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企业只能有一次简易注销的机会,如果之前已经申请过简易注销但未注销掉,那么就不能再申请简易注销了。如果公司股东或企业投资人中有法人单位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企业注销前应当报经批准(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企业;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冻结、股权纠纷、动产抵押、被相关部门处罚未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登记机关收到其它不宜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警示、投诉、举报、信访等信息的;企业已经在登记机关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备案分支机构未注销完毕的;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企业;企业进入诉讼、复议或者全市范围内未开业、不经营以及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个体工商户注(撤)销登记可适用简易注(撤)销登记。这些情形都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因此,在实际操作前,最好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