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板未发放工资且私自注销公司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员工可以申请司法援助,并在律师的指导下,将公司股东(包括老板)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清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83条和第189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并依法进行清算。如果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或债权人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及公告义务即注销公司,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则债权人可以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报警可能不是最佳选择,但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选择报警处理。警察可能会进行调解,或者劳动监察部门会介入调查,责令公司支付工资。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这些机构可以对公司进行调查,并责令公司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当老板未发放工资且私自注销公司时,员工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重要的是要尽快行动,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