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准备注销且发现公章丢失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处理。
1. 法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并领取报案证明。
2. 登报声明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通常会在第二天刊登。
3. 公示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法人需亲自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去公安局治安管理科办理。
4. 刻制新公章治安管理科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刻章许可证,并指定去具有合法资质刻章的单位去刻制公章。
5. 注销公司税务和工商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可以开始正式的公司注销流程。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然后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最后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即可。之后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6. 备案和公告公司注销要办理的事项是有很多的,流程比较繁杂,概括起来是:工商管理局先办理备案;然后登报公示45天;接着是税务局申请办理注销;最后是注销银行户、社保户、公章等等。
7. 结束公司营业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结束公司营业。
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会计师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