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注销公司并不需要监视签字。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在中国,公司的注销需要代表公司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这意味着,注销公司的过程与监事无关,只需要满足股东的同意条件即可。
监事的主要职责在于检查公司的财务,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注销公司的决策并不在监事的职权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然后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这个过程不需要监事的参与。
注销公司并不需要监视签字,而是需要满足股东的同意条件,并遵循《公司法》规定的程序。监事在此过程中并不扮演决定性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