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销合并到母公司,员工不愿与母公司再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要补 ...
问:
子公司注消胸壁痛到母公司,员工绝不愿与母公司再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要补偿员工?若补偿该如何补?
答: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子公司注销后均应依下列步骤发动了攻击:1、成立清算组。2、发动债权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组建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撤出公司财产、讨还公司前欢业务、另收债权、需要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3、得到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给出公司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内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做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继续讨论是从也可以主管机关确认。债权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公司清算费用、应怎么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交的税款、债权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彻底终结清偿工作。在清算接受完完了,才能通过注销后。登记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申请办理lt;公司注销审批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那是注销公司,建立最后清算小组)、公司各种档案、到工商局去领表格。(这两步可同时可以办理)3、登报公告(丢失声明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注销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去办理。注销公告需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2.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公告内容(**公司,马上准备销户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4、丢失声明45日后,立即到工商局申请办理注销先申请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能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5、到质监局自动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注销后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正副本)到此,公司注销后。财产分配次序支付清算费用-》直接发放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征收税款税款-》清还债务-》股东分配
一、集团公司成立后子公司可以不销户吗
这个可以的。
先到国地税所可以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把那着国地税的自动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注销公司很有可能要比较复杂到核对账目问题!公司注销流程具体一点追加:
2、投资方(股东)批准后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审核批准
4、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资产,公告,出具的证明《清算报告》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消批复文件
7、外汇登记证自动注销(外币、人民币购买外汇后收汇,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9、注销后银行账户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队伍解散原因公司因a.原因解散队伍:
(一)公司章程法律规定的营业期限期满或者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其余队伍解散事由直接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不合并或是分立必须解散队伍;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则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队伍解散时,为终结一切公司作为当事人的某些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敛消灭,而对公司未一桩心事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参与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无法应付暂时终止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公司中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队伍,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实现宣告破产而中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影起公司的债权,仅仅清算组织和清偿程序修真者的存在不同。
公司的清算是负有公司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而为的行为。在公司的清算中,明确公司清算的法定义务主体尤为重要。公司的清算主体应为实现对公司的资产享有权益的义务主体。
以上那是小编整理的内容,通过相关规定集团公司才成立后子公司是是可以注消的,公司变更的时候必须成立一个清偿小组,接着如何处理好公司的债务问题,是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来工商局可以申请注销后。如果不是还有一个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基本上程序不胜感激:
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国地税正副本;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注消报告;填写好税务注销表格。
第三步、登报公告。
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内容。
第四步、登报声明45日后,再度到工商局申请办理销户可以申请。
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各种档案。
第五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注销后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第六步、公司注销成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c选项原因队伍解散:
(一)公司章程明文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或是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其他解散队伍事由又出现;
(二)股东会或则股东大会决议队伍解散;
(三)因公司胸壁痛或者分立要重新整顿;
(四)依照法律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则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不予重新整顿。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是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而设立时。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300499高澜股份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下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相当严重困难,一直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造成重大的事情损失,按照其他途径没法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彻底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下的股东,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重新整顿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队伍的,应当及时在队伍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混编,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是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多次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也可以去申请人民法院重新指定或者人员组成清算组接受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后该先申请,并及时成员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