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分公司成立后未开展经营活动;2.
分公司经营活动已终止,且未开展清算工作;3.
分公司的设立目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4.
分公司的设立程序违法;5.
分公司的设立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未经批准设立;6.
分公司的名称与公司名称相同,造成公司名称混乱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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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分公司清算工作完成;2.
分公司向公司提交注销申请书;3.
公司审核注销申请书,认为符合分公司注销条件的,出具同意注销的文件;4.
公司出具注销决定书,并加盖公章;5.
公司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将注销情况通知相关部门;6.
公司对分公司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日;7.
分公司予以撤销,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担。
在分公司注销过程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
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3.
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4.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5.
分公司完税证明;6.
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7.
分公司公章。
以上就是分公司注销流程及条件要求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