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大型公司的国税手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环节和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后,应当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公司注销税务登记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填写申请表: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
提交材料:纳税人办理完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后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税务稽查(核准):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
办理注销核准手续:纳税人凭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后加盖同意注销意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收回税务登记证件:税务人员受理纳税人的注销核准申请后,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证、副本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注意事项:
清算组备案:公司注销根据相关规定要设立清算组,而清算组在成立后10日内要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工商部门进行备案。
申请注销登记:公司完成清算后,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办理。
停止报税:公司申请注销必须要在拿到“清税证明”后才能停止报税,未拿到证明仍需继续报税。
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司应当在成立清算组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省级以上的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通知相应的债权人。
社保账户注销:公司申请公司注销之日起30日内,要向原社保登记机构提交公司社保账户注销相关材料信息,办理公司社保账户注销。
以上就是大型公司国税注销的基本流程。具体的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或律师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