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集团注销子公司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股东会决议:由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
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清算完毕后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手续。
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子公司为独立法人或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是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制作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公告公司终止: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公告公司终止。
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