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旦公司完成了注销程序,其法人资格也随之消灭。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起诉的。
尽管公司在法律上已经消亡,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债权人的权益可能仍然需要得到保护。这时,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责任人。例如,如果股东在公司注销前存在出资不足或者公司注销后有剩余财产,债权人可以起诉这些股东。
在实践中,如果公司注销前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债权人可以向公司的股东起诉主张权益。但如果公司已经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则视为处理完毕,债权人的权益可能难以得到进一步的追偿。
一般来说,公司注销后是不能进行投诉的,因为在此情况下没有明确的被告。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公司注销后有剩余财产,债权人的权益可以通过起诉股东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