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在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时,应当先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然后再进行公司注销。这是因为,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需要先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然后进行税务注销,接着是工商注销,最后是对公账户、公章进行注销,并且在此过程中,还需要处理好社保户的注销事宜。
具体来说,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1. 社保户注销在公司决定予以解散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社保登记注销手续。需要准备的资料主要包括工商局注销核准通知书、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单、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办理社保账户注销前,需要确认用人单位的社保账户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并且用人单位的社保账户年检需要正常通过。
2. 公司资产清算公司决定予以解散后,成立清算小组,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网或报纸等方式进行公司清算公告刊登,通知相应的债权人,公示结束后对公司资产、债务等情况进行清算。
3. 公司税务注销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公司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缴销发票。如果公司税务存在异常则需要先进行税务异常解除后,才能办理税务注销。
4. 公司工商注销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持清算报告到工商注销登记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如果被告知有工商异常,也需要先进行异常解除后在办理工商注销。
5. 对公账户、公章注销公司的对公户和代表公司对外法律效益的公司公章也需要进行注销。
正确的顺序是先注销社保,然后再进行公司注销。这一过程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必要的准备工作,以确保所有法定程序得到妥善处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方可能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有所差异,因此最好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政府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