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且公司正在走注销流程时,可能会影响劳动仲裁的申请。
如果公司已经完成了注销手续,那么它将不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在这种情况下,员工通常无法直接对公司进行仲裁。这是因为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后,无法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未完成债权债务的清算,那么劳动者和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如果老板资不抵债,那么原公司不是注销而是破产,需要进行不同的程序。
即便公司在注销过程中,如果员工可以在清算过程中主张权利,那么可以将接受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
如果申请仲裁的公司在走注销流程,那么这可能会影响劳动仲裁的申请。员工可能需要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与公司的争议,例如通过清算组或者股东来解决问题。如果员工确需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公司注销前或在清算过程中尽快行动。同时,员工应当收集好所有相关证据,并确保在劳动仲裁时效期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