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公司注销是一个规范化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期限。以下是关于注销公司法律规定期限的具体信息:
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此期间,清算组应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整个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注销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所需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原始档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公告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注销公司法律规定期限的详细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的不同而略有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