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注销时,实收资本返还股东后,注册资本按投资比例退给股东不交所得税,但在实际清算后,股东出资部分连带最后清算收益,明确的比例撤回股东,直接扣除不出资部分,完成的收益部分要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凡从事加工生产、经营,制度相当于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遵循税务机关明文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由在遵循税收法规的规定下一界国家规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企业注销的时候,账面资本本身不需要单独不用交税,或是说企业的或股东有没要上税和企业账面资金没有关系,如果没有企业有应税事项则肯定上税,.例如固定资产随意处置,存货会处置、未分配利润分红等。假如没有应税事项,则企业可以不用交税。
法律主观认识:
公司注销必须上税。欠交个人所得税的企业等主管局或稽查局来纳税检查,才发现问题补交税款;自动注销后股东分割公司剩余财产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配税后利润不必须再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过公司财产、编制人员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才发现公司财产不继清偿债务的,应当及时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书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偿事务暂时扣押给人民法院。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都结束了后,清算组应在自己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是人民法院去确认,并报送相关材料公司登记机关,去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