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相对于注销后清算的公司,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全部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贷记全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进而应予以销账。单位因撤销、队伍解散、面临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中止的,在暂时终止和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前的无法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强制停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统一移交或是档案馆代管”之规定,或则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应由股东代为保管。
法律依据:《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第一条这对注销后清算的公司,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的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冲减全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最大限度地对其予以销账;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单位因撤消、队伍解散、面临破产的或其他原因而暂时终止的,在终止和可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前自然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由暂时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办理移交关联档案馆代管”之规定,相应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应由股东代为保管。
公司注销账务处理具体一点追加:
1、在终止和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后无法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暂时扣押无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法律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应由重新开启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无关档案馆代管,交给我至期满后后听从相关规定销毁。
物业公司办事机构要满足的条件,具体看万分感谢:
1、公司名称。相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说,名称行业特点中应中有“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等字样;
2、注册资本。毕竟现在注册公司国家可以取消了注册资本的低限额要求,但对于一些普通行业而言,注册资本方面依然会有一定的要求,而这其中就包括业务公司。据了解,注册物业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起;
3、注册地址。有最合适的办公场所,且在营业执照上必须标记出,因此在注册时需要将产权证和租房合同交给你们工商部门去审核;
4、要注意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在通常人员方面,专业人员这些管理、工程等去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职管理人员不能不得低于十人,其中本身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没法不能超过五人,财务、工程等业务的负责人也都必须有专业中级以内的职称;
5、有代理人的物业管理项目。在现实中要有项目在做,有在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6、企业制度。要有一套条理清晰的企业管理制度,成立严格执行的服务标准,费用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7、相关资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必须到国土房管局物业科去直接办理“临时资质”申报,接着有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里不需要完成“临时资质”转“三级资质”。要是不知道要如何可以办理,可按照专业的代办公司,如华厦投资来代办。
综上,在强制停止和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前无法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暂时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送关联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法律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应由暂时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办理移交关联档案馆代管,交给你至期满后通过相关规定销毁。
【法律依据】:
公司清算都结束了后,清算组应制做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或人民法院去确认,并报送相关材料公司登记机关,先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强制停止。
法律主观:
公司注销后其损坏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通过债权的。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2.15亿股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当然,就算股东有违公司利益的行为,这样的话此时该股东就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麻烦问下公司注销后,债务的处理必须,公司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注销,要组建清算组进行公告,需要清理债权债务。要是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斥之手动先放弃;如果没有还没有公告,就没并且清算,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果你是,可以不查工商档案。档案中一般会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不然的话,不能工商部门的核准销户,可以不要求债务债权经受人承当责任。《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彼此间可以相互转让其所有的或则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由经其他股东不到三十数同意下来。股东应就其转让股权事项提前三十天其他股东提出自己的意见表示同意,以外股东自接到提前三十天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下来转让。别的股东半数以内不赞成转让的,不不同意的股东应在购买该对外转让的股权;
不网上购买的,其为表示同意转让手续。经股东表示同意有偿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别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下股东一贯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考虑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遵循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互相间是可以相互之间转让手续其所有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表示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变更事项解除合同的通知别的股东提出自己的意见不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提前三十天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斥之同意下来转让。别的股东半数以下不不同意对外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由可以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网上购买的,纳入表示同意对外转让。经股东表示同意有偿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那些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内股东主张行使权利优先购买权的,协商可以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遵循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参与重大决策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法律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