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销要注意公司没有未偿还的债务欠款,同时注意选择注销的方式注销香港公司最好选择自动注销,同时注销的时候要保证公司没有任何的没有结清清楚的债务。
具体详细内容看下面:注销香港公司有以下两种形式1、主动注销公司可以在正常的情况下提出注销,然后提供公司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及章程原件。
及需要签以下三份资料:(1)签一份“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要政府原件);(2)签一份“结束业务通知书”;(3)签一份注销文件。
2、自动注销公司到了注册时间不去换领新的商业登记证和做周年申报,过期后,收到香港注册署罚单不予理会、香港法院传票也不出庭申辩,这样香港注册署会在2-3年后,自动把此公司注销掉。
弊端:公司董事会在香港政府留下不良记录,被列为黑名单,自动把此公司注销掉,以后公司董事如去香港发展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注销时间6个月左右,如到期年审的要把年审费用补交完,然后才可申请注销。
如有开始营业的,要把此公司的帐务等补交清楚,就是要会计师做账审计,并把应交、欠交的税交清。
在此,提醒广大客户注意,若不再想要已经注册的香港公司了,最好走合法程序进行注销,这样可避免一些后顾之忧。
首先,需要准备的文件包括:公司文件、银行文件、会计文件、税务文件等。
其中,必须销毁的文件还包括印章、股份证书、出售证书等。
其次,根据香港机构的要求,正在运营中或是应用的公司无法注销。
如果公司的账目处理得当,通常只需要几个月时间就可以完成注销。
但如果公司遇到了资金问题或是存在诉讼纠纷,么注销过程的会更长。
然后,注销香港公司需的费用也因情不同而异。
注销香港公司有以下两种形式:1、主动提出注销 公司可以在正常的情况下提出注销,然后提供公司的注册证、商业登记证及章程原件。
及需要签以下三份资料:(1)签一份“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要政府原件)(2)签一份“结束业务通知书”(3)签一份注销文件获发给不反对通知书的条件:在下列情况下,税务局局长将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公司从未开业或已停止营业;公司将不会开始/重新营业;公司没有未清缴的税款包括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商业登记费及与该等税项有关的罚款及法庭费用;公司没有在税务条例下尚未完成的责任,包括未交回税务局已发出的报税表、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公司就任何课税年度应课税但未收到有关年度的报税表;公司没有尚未回复税务局所发出的任何查询;公司的评税没有尚未完结的反对或上诉。
该公司若不符合以上任何条件,将不会获发给不反对通知书。
综上所述:注销香港公司虽然会涉及到一些复杂的流程和费用,但如果处理得当,也不是难事。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销香港公司的方式,通常有两种。
一种是强制清盘注销,另一种是正常的主动注销。
所谓的强制清盘注销,是指没有按时进行年审,罚款不缴纳,收到法院传票也不出庭申辩,这样香港注册署会在2-3年后,自动把这家公司注销掉。
但是,如果真的采用这种方式注销香港公司,就会面临一系列的不良后果。
比如说公司董事会在香港政府留下不良记录,被列为黑名单,以后公司董事如去香港发展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因此,如果要注销香港公司,还是应该要走正常的程序,主动办理相关的手续。
一、香港公司注销条件按照规定,如果要注销香港公司,相关条件如下:1、由该公司董事和创建成员均同意注销;2、该公司从未开始运作,或在紧接该申请之前已停止营业3个月以上;3、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4、该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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