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可以通过线下和线上的方式注销,具体流程如下:
个体户营业执照线下注销流程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
个体户营业执照线上注销流程如下:
1.打开微信在页面上点击城市服务;
2.点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3.在页面上找到并点击“跨省通办”服务专区;
4.找到法人办事点击下方的设立变更;
5.点击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即可。
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在工商所领取);
3.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4.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如下:
1.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2.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3.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4.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5.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销营业执照流程:
1、注销税务;
2、走一般注销流程的登报公示注销;走简易注销流程的网上公示注销;
3、公示期满后注销工商;
4、缴销税盘和发票;
6、注销银行、社保;
7、最后注销公章、法人章、发票章等备案章。
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法律依据】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1、进入【工商企业信息查询】微信公众号后,点击进入。(点击上方蓝字,或者文末二维码,都可进入)
2、进入公众号页面,找到底部菜单栏。
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
2、登入后点击上方的“企业信息填报”;
3、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内容;
4、填写完后,上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并公示,
《承诺书》可以扫描件或拍照的形式上传;
5、提交《承诺书》后就进入公司简易注销45天公示期,在公示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即可准备办理简易注销材料,完成简易注销。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资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一、办理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二、办理需提交材料1.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2.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部门咨询台咨询或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综合业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申请人补齐材料。
3. 审查:综合业务窗口首问责任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审查申请材料,审查合格的,报审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批准。
4. 决定:审批人员根据审查情况,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的决定。
5. 制证与送达:窗口工作人员制作《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四、法定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如需延长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