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后是需要债权人进行公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符合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一),(二),(四)和(五)的规定。如果解散了规定,则应在解散原因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委员会,并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人员组成。未在清算期限内设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权力:
(一)清理公司的资产并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
(二)通知,宣布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四)清算过程中所欠的清算所税和所产生的税;
(五)清理债权和债务;
(六)偿还债务后处理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出债权。债权人对索赔的声明应说明索赔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债权报告中,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分析:注销公司的公示操作如下:1、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2、然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3、在打开的页面里,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4、如果是按照一般登记程序设立的企业,可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5、如果是通过网上流程设立公司,并领取了电子营业执照,可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6、登录后,需要根据提示内容上传注销结果,进行公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45天。
一般如果公司要注销,大概登报45天左右,然后一般的报纸每次是100元,公司注销需登报公告一次,三次。然后45天后拿着刊登公告的报纸(整份)去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对于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再需要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天(自然日)公告。
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注销时,一定要注意印花税,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均会进行印花税审核,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合同都是检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