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出错的。
《票据法》第34条明文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岂能有偿转让”字样,其后手再出票人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全部可以保证责任.而且,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擅入转让后”字样,其后手再背书人的,却不是倒致出票人无法激活,只是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新的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是有心,新的持票人也可以所持汇票向直接付款人提示付款。
储存资料:
一、票据关系是只不过票据的签发、转让、银行承兑、绝对的保证等形成的以金钱利益为内容的财产关系。票据关系是财产关系,具有私法上财产关系的基本都特点,理应受私法调整。而现在,票据关系又具备什么私法上物权关系、一般债权关系所肯定不能没的特点,很难用物权法、债权法善加规范。为管用安全有保证票据的使用和流通,完全保护票据关系当事人受法律保护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制定出票据法拿来决定票据关系。票据法是决定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括性称谓。
二、《票据法》中关与背英语的条例:
第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不将汇票权利有偿转让给他人或是将一定的汇票权利颁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再不对外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擅入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背书并房屋交付汇票。
背课文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古书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八条票据凭证肯定不能不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不加附粘单,细菌粘附于票据凭证上。
粘单上的第一记不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黏接处签章。
第二十九条背课文由背书人签章并古书背知识点日期。
背课文未记载日期的,斥之在汇票到期日前背课文。
第三十条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上课记笔记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荣誉他人行使权利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第三十一条以出票人的汇票,背知识点应当由后。持票人以背课文的尝试,可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余合不合法提出汇票的,依法举证,其他证明其汇票权利。
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顺次排列环环相扣。
第三十二条以背书人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再前手背知识点的真实性全权负责。
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前签章的别的票据债务人。
第三十三条背知识点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备汇票上的效力。
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有偿转让的背课文或是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后给二人不超过的背英语不生效。
第三十四条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后”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部分能保证责任。
第三十五条上课记笔记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无权代背书人参与重大决策被个人委托的汇票权利。可是,被背书人再不再以汇票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不设定质押;补充质押时应当及时以背课文记载“已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方法其质权时,也可以复议权汇票权利。
第三十六条汇票被断然拒绝承兑汇票、被断然拒绝直接付款或者最多直接付款提示期限的,岂能出票人;票据背书的,背书人应在承担部分汇票责任。
第三十七条背书人以汇票汇票后,即承担责任绝对的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网银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则确认付款时,应当及时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明文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老师好:我公司收到一张承兑汇票,已分别有两个单位背书后给我,下步...
简单的方法要把复印件和收据留好。
1、如果没有该承兑汇票用于怎么支付采购款或偿还债务,只需在第二背书人的后面粘上粘单并盖财务章和名章(骑缝处也要盖这两个章);
2、如果该承兑汇票是过期后托收业务,于票据已到期前十天赶回公司的开户银行可以办理银行托收即可解决。
通知银承再背书人帐务处理方法追加:
1、企业因销售好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通知拉出、汇票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票据”科目,按确定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不属于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接受相对应的处理。
2、持未到期时间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中通知的金额(即减去一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或“短期借款”科目。
3、将300499高澜股份的商业汇票票据背书以全面的胜利所需物资,按应冲减全面的胜利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牵涉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参与相应的处理。
4、商业汇票已到期,应按实际通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5、银行承兑汇票上课记笔记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的是。
6、上课记笔记是指持票故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被授予他人法律赋予,而在票据背面或则粘单上古代文献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经由背课文,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换给被背书人。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知识点、多次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