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公司转让旧固定资产的税率有所变化。以下是具体的税率规定:
一般纳税人- 如果转让的是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那么适用的税率就是正常的销售适用税率,通常是17%。
如果转让的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固定资产,那么适用的税率为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即2%。
如果转让的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固定资产,并且是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那么适用的税率为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即2%。
如果转让的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固定资产,并且是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那么适用的税率为正常的销售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的税率为3%的征收率,但是可以减按2%征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买方为个人,那么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减税,那么仍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发票的方式在转让旧固定资产时,一般纳税人应该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则应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想要放弃减税,那么也可以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信息是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整理而成的。具体的税率和开具发票的方式可能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会计师,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