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及转让信息概览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22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决定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5月15日,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8,802,328股的比例为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元/股,最低价为 元/股,回购均价为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4, (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本次回购股份未转让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7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元/股、最低价为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68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68,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2,38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9,005,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91,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均来源于相关公司的公告,具体细节可能存在变动。这些公司的股份回购和转让情况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市场行情、公司战略等。因此,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请务必关注最新的公告和相关信息,并咨询专业的投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