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转让公司股权的批复,通常需要以下文件和资料:
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需要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原法定代表人和新法定代表人签字。
主管部门批复:该批复适用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私营有限公司无需提供。
新股东文件:需要提供工商局固定格式的新股东文件,新股东需要签字。
股权转让合同书或书:该文件必须明确股权转让的具体细节,包括如何转让、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等内容。
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会决议(内资)或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这些决议需要说明同意转让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交割单(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及交割合同。
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新、老股东需要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
有些工商局要求新老股东亲自到场当面在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上签字。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以上是关于公开转让公司股权所需的批复和文件资料的基本情况。如有具体需求,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