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公司股权转让问题? 有两个股东,要转让其中一个人的股权,需求...
要是不牵涉外资股和国家股,则比较比较简单,有偿转让收购股权双方签个股权转让协议,在内另一个股东表示同意转让和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到工商局变更股东登记手续即可(还有一些照例公司基本文件)。
或是再到工商局一次性所了解不清楚。(工商局的业务名称为“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的程序有:
一、内部转让:
而股权内部转让强制推行契约转让原则,故股权内部转让后的程序都很省事,要注意是:
(l)挂牌成交方与受让方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并且公司内部股东变更登记,即依据法律规定《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申请办理股东名册等去相关变更手续;
(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等明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外部转让:
因此对股权外部对外转让接受一定限制修改,股权外部转让手续的程序都很严格的,《公司法》明文规定的转让程序通常有:
(1)以书面形式其余股东。股东应就其股权交易事项书面送达别的股东发表意见不同意。
(2)那些股东答复是否是表示同意。别的股东自联络提前三十天之日起30日内答复是否是赞成;逾期还款其为同意转让。
别的股东半数左右吧不同意下来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由定购该对外转让的股权;不网上购买的,其为不同意转让。
(3)以外股东判断是否参与重大决策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71条第3款明确规定,经股东同意对外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那些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下股东反对意见参与重大决策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认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听从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法律赋予优先购买权。
(4)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别的股东未法律赋予优先购买权时,与外部受让方签订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在那些股东行使权利优先购买权时,与内部受让方股东签订协议股权转让协议。
(5)进行公司内部股东变登记。即依照《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可以办理具体变更手续。
(6)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九十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等明文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互相可以彼此间转让后其完全或则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在经以外股东不到三十数赞成。股东应就其转让股权事项提前三十天其余股东征得表示同意,那些股东自接到消息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下来转让。别的股东半数左右吧不表示同意有偿转让的,不同意下来的股东应购买该对外转让的股权;不去购买的,纳入同意下来转让手续。经股东表示同意转让手续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别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内股东一贯主张复议权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遵循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操作流程:
第一步,便是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决议,征得股东的意见,是否决定放弃优先购买权,研究股权变更的合理性,如何确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第二步,收购方要受聘专业的律师接受财务尽职调查,受聘专业的作账人员并且债务的核查,清楚对外转让方的基本情况,而转让方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股权收购申请,并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接着,参与评估验资,考虑转让价格。
第三步,双方要接受推动性的协商和谈判,讨论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接受股权转让合同内容的确定,接着,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接下来,进行一最新出的交接手续,到工商局办证大厅通过需要变更,登记等手续。愿意我们注意的是,公司股权转让如果没有比较复杂国有资产的变更是需要参与国有参股资产评估。
变更流程:
1、能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办理变更营业执照(填好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收拾好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
3、办理变更银行信息(拎着银行取消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直接办理)
扩展资料:
股权变更细节: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收购各方在签订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并成功股权交易交易下次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以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直接办理纳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再申报,并持税务机关补开的股权转让所得缴交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去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转让交易各方已签定股权转让协议,但未达标股权交易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好《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