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股权转让主要不属于4个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计税依据那就是单独缴纳税款的基数,一般税款全是用计税依据乘以3税率。
增值税主要是针对法人股东,是公司、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转让上市公司的股权时,不需要公司缴纳税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转让自己所属的股权,和转让后给企业和转让给个人,都是需要缴交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偏文科类计算的税种,就是假如企业缴交所得税时所得额为亏损的当然了就用不着缴了,只不过所得额为亏损,就必须交纳;
个人所得税是个人转让自己600400红豆股份的股权,个人转让股权给企业,或个人转让股权给个人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比较复杂到转让手续双方,那就是转让后方和受让方都必须缴纳印花税,不管转让手续双方是个人那就企业,都是需要按照合同记载的金额公司缴纳印花税;
计税依据那是利用缴纳税款的基数,一般税款也是用计税依据除以2税率
增值税=转让手续收入(转让金额的不含税价)
个税所得税=转让收入-成本-税费
印花税=合同记载的金额
税率
股权变更的税种不属于的税率不胜感激:
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
企业所得税:正常吗税率为25%,优惠税率为15%
个税所得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印花税:遵循"产权转移书据"来缴,税率为0.5‰
紧接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企业改制的继续深化,股权转让日渐普遍。说白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以下是我亲自炒整理一番的关于股权收购税收政策汇编的咨询资料,只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声声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企业改制的深化,转让股权日渐比较高。正所谓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手续给他人。我国《公司法》明文规定股东权通过法定转让其完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股权交易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却与税收有着松散的联系。为可以提高对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加强管理能起一定的作用。目前,与股权变更的税收政策除开流转税、所得税和行为税三类,分税种就征收或暂减征作了内容明确界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注资,参加给予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一)一般相关政策规定参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全面的胜利的收入。”而企业转让股权得到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经审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净值,是指或者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按减早遵循规定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举例说明:某公司将长期持有的W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出售时,共得价款15.8万元,转存银行;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5.2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58000贷:长期股权投资152000投资收益6000据此,该公司换算转让股权所得为158000-152000=6000元。
(二)重组合并业务中股权收购的涉税处理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1、股权收购、股权全额支付的概念。
(1)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200元以内称作收购企业)去购买另一家企业(200元以内被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基于对被收购企业压制的交易。出售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除开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例如:A公司与B公司达成协议协议,A公司收购B公司60%的股权,A公司全额支付B公司股东的对价为50万元银行存款这些A公司控股公司的C公司10%股权,A公司收购股权后基于了对B公司的控制。在该股权收购中A公司为收购企业,B公司为被收购企业。
(2)股权全额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去购买、攒取资产的一方全额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另外全额支付的形式。
(1)一般性税务处理:
①被收购方应最后确认股权收购所得或损失。
②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可以确定。
③被收购企业的具体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一直保持减少。
(2)特殊性税务如何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①更具比较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增加、宽免或是例假没来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②被收购的股权不得低于被收购企业所有的股权的75%.③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决定拆分重组资产原先的推动性经营活动。
④收购1企业在该股权收购不可能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应达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⑤企业重组中得到股权直接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拆分重组后尝试12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所得到的股权。
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即暂不确认股权转让的所得或损失。
①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全面的胜利大量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损坏计税基础考虑;②大量收购企业得到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损毁计税基础可以确定;③收购1企业、被收购企业的缩小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别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尽量变。
分析相关资料:2008年9月,A公司查找大变故重组后预案公告称,公司将是从定向增发,向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B公司发行新36?809万股A股股票,收购其持有的C公司50%的股权。配股价7.61元/股。收购结束后,C公司将下一界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856?839?300元,其中D公司的出资金额为214?242?370元,出资比例为25%,B公司的出资金额为642?596?930元,出资比例为75%.参照法律法规,B公司承诺,本次认购股票的股票自发行新结束后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后交易或转让。
(1)业务的性质此项股权收购能完成后,A公司将都没有达到压制C公司的目的,并且符合国家规定《通知》规定中的股权收购的定义。
(2)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适用但他条件符合参股合并的条件,因此打比方所申请支付的对价均为上市公司的股权,但而A公司只出售了C公司的50%股权,就没提升到75%的要求,所以应当适用规定一般性处理:①被收购企业的股东:B公司,应去确认股权收购所得。
股权转让所得=全面的胜利对价的公允价值-原计税基础=7.61×368090000-856839300×50%=2372745250元假设B公司适用25%税率,而其股权转让应纳的所得税为:2372745250×25%=593186312.5元②收购方:A公司得到(对C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即:2801164900元(7.61×368090000)。
③被收购企业:C公司的去相关所得税事项达到变为。
如果不是其它条件不变,B公司将有偿转让的股权份额提高到75%,也就有偿转让其300499高澜股份的所有C公司的股权,这样的话导致此项交易同时符合财税[2009]59号文件中规定的五个条件,所以这个可以你选特殊性税务处理:①被收购企业的股东:B公司,暂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②收购方:A公司拿到(对C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被收购股权的缩小计税基础考虑,即642596930元(856839300×75%)。
③被收购企业:C公司的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而且,假如B公司选择后一种,转让后C公司75%的股权,则也可以在当期尽量避免5.93亿元的所得税支出。
依据财税[2009]59号文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突然发生条件符合本通知法律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类型特殊性税务如何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能够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正常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提交备案资料,可以证明其符合门类丰富特殊性重组明确规定的条件。企业未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备案成功的,一律不得擅入按普通重组业务并且税务处理。”从而可见,企业若想享受到免税政策重组的优惠切不可忘在完成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并提交书面备案成功资料。
企业所得税管理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
国税函[2009]698号文明确明文规定,本通知所称转让股权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以及在不公开的证券市场去买入并买入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所提出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并入机构、场所的,应当及时就其所设机构、场所提出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不可能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不好算联系的所得,缴交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暂设机构、场所的,的或虽并入机构、场所但得到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就没换算联系联系的,应当由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明文规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明确的被投资企业所在地考虑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来考虑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拿到所得适用税率为20%.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则比较明确,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土地税企业所得税,即一般境外企业转让我国企业股权或则拿到我国企业的股息分配,均不需要缴交10%的企业所得税。但要是该非居民企业是一类与我国签订协议了税收协定或有安排的国家或地区的居民企业,则可享受税收协定优惠规定。如香港的居民企业转让其强大的内地居民企业的股权,遵循内地与香港签订的税收安排好了,如果没有该香港居民企业所持的内地居民企业的股权比例高于25%的,在内地不必缴纳股权收购所得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如果想惬意的享受上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需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协定待遇,经税务机关审核不同意后方可贵宾级别,否则不要不是很严按照国内税法规定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收购所得是指股权收购价相关扣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收购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手续费的除开现金、非货币资产或是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大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手续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岂能从股权交易价中扣取。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交易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房产交付的出资金额,或去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不好算直接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遵循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全面的胜利股权交易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什么制度源泉预缴,以依照或者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再负有申请支付具体款项义务的单位的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来全额支付或者到期时间应全额支付时,从支付也可以到期时间应申请支付的款项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于代扣代缴之日起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统一上报扣缴税款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将税款缴入国库。
扣缴义务人未依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则没能履行扣缴义务人的,如股权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内交易的,非居民企业再在证券交易市场转让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等,由非居民企业自合同、协议约定的股权变更之日起7日内,到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1)境外投资方(实际完全控制方)一定程度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如果被有偿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所在国(地区)求实际税负高于12.5%的或对其居民境外所得不征所得税的,应自股权变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国税函[2009]698号的规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给或者资料(略)。
(2)境外投资方(实际中完全控制方)实际不合理地组织形式等安排借用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且不具备合理的商业目的,尽可能避免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层报税务总局审核后这个可以遵循经济实质对该股权转让怎么交易新的定罪,质疑被照相显影剂税收安排好的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
(3)非居民企业提出转让股权所得,条件财税〔2009〕59号文件明确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类型特殊性税务去处理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再提交书面需要备案资料,其他证明其条件符合特殊性重组相关规定的条件,并经县市级税务机关核准。
(一)转让股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明文规定,个人股权交易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出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
比较合理费用,是指卖出价格财产时明确的规定怎么支付的无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出缴交的税款时,必须能提供或是受法律保护凭证,“纳税义务人未提供给完整、详细的财产原值凭证,肯定不能错误的算出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财产原值。”(《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举例子:打比方刘先生拿到A公司股权时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现与B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要将其所600400红豆股份的A公司股权作价人民币250万元转让手续给B公司。现行税法规定,这对转让股权,营业税及只附加目前暂免征收,但所订立协议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产权转移书据,立据双方还应按协议价格(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公司缴纳印花税。则该股权转让应缴付印花税2500000×0.0005=1250元,应缴付个人所得税=(2500000-1000000-1250)×20%=299750元。
为加强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国税函〔2009〕285号对去办理纳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时间分两种情况参与了规定。
第一种情况是:收购股权各方在签订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并能完成转让股权交易下次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办理纳税(扣缴)申报时,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可以退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去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各方已签定股权转让协议,但按要求完成股权变更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去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如何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再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如突然发生应纳税所得,以所得故纳税义务人,以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导致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般说来不在同一地,这里牵涉主管税务机关问题。国税函〔2009〕285号第三条必须明确“个人股东股权变更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了什么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内容明确了主管税务机关的同时,虽然也就比较明确了纳税地点。
国税函〔2009〕285号第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应起到对转让股权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二次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再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诚恳审核,可以确定股权交易行为是否要什么独立交易原则,有无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换算情况。对再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村民待遇的股权比例所随机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1、个人股权变更过程中得到违约金收入
股权完成转让后,转让手续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全面的胜利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才能产生的收入。转让后方个人提出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明确的“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换算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公司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
依据什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规定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股权交易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早就实现程序的,转让人得到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缴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都结束了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禁止原转让股权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交易行为,对家师有偿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予以已退回。(即按两次股权变更行为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情形: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后,因先执行仲裁委员会做出了决定的解除契约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下来先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手已转让股权的,而其股权转让行为业已成功、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锁,股权收益难复未知,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和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到达,纳税人不应缴交个人所得税。
股权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0号)规定: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提出的具备所有权的企业不能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转让股份时,就其转让收入额,按减个人得到该股份时实际中怎么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不对外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数字量化资产组织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税个人所得税。
再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832号)中关联国税发[2000]60号文规定适用范围进行了解释:一是暂时放弃特别税的前提是学生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二是暂时放弃特别税的分配,是在企业改制时将企业的绝大部分资产一次量化给职工个人。
(一)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
依据印花税试行条例和细则,在内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需要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收购所书立的书据,不除开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税目:而都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明确的“产权转移书据”缴印花税。
税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财政部对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怎么样才能强制征收印花税做出了决定了专门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改变,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接受调整,由原办法双边结算征收值改单边征收,税率一直保持1‰。即对对买卖、继承、祖传宝物所书立的A股、B股转让股权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交证券交易印花税,替换成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交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强制征收。
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
法律分析: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向地税机关申报后。如果没有转让方是公司,则必须不属于的税费相对多,可参考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详细追加:(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牵涉到的税种,公司将股权交易给某公司,该转让股权所得,将牵涉到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具体问题:1、企业所得税(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除开转让后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规定先执行。股权交易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可累计未分配利润或可累计盈余公积金应再确认为股权交易所得,不敢确定为股息性质的所得。(2)企业并且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负责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可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去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尽量的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算出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容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事项股息性质的所得。(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已再提取减值、落价或坏帐马上准备的资产,如果不是或者准备好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对外转让会处置或者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因为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手续子公司(或财务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所有的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打算等大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或则调减应纳税所得,提高未分配利润,有偿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权利的权益份额确定为股息性质的所得。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起、转让或清算随意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划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企业所得税。(5)企业因收起、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这个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掉的股权投资损失,岂能最多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达到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有的归国税,有的归地税。要区分对待。2、营业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进行投资方利润分配,各自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税营业税。(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交易不征税营业税。营业税一般像地税申报时。3、契税依据什么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经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突然发生转移到,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才是合伙出资耗去企业的,征收契税。契税,一般国家税务机关不共同负责征收管理契税,一般为地方税务机关。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股权交易必然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档案的企业不可能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土地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人事代理的企业再一次发生的股权转让,对于有偿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文件第十条规定想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什么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印花税虽属国税,一般有地税强制征收。(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起、转让或清算会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扣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归并到企业的应纳税所得,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直接支付额,如果没有达到被投资企业的12个自然月未分配利润和当日累计盈余公积金而较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其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最多投资成本的部分,斥之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归并到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交企业所得税。本位分情况可以介绍了股权转让后税务要办什么流程的问题。学习总结站了起来就是,谁均有转让方出,个人所得税交地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向地税交,企业所得税要分情况,实际操作时要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其答复房屋登记薄。不过,是需要只能说明的是,税费的出处一定在转让合同中那就证明,由转让方那就受让方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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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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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这个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参与或者按照国务院法律规定的其他接受。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英语也可以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其他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则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一次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擅入并且前款明确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不过,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手续,由股东将该股票房产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了什么有偿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2003年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敢转让。公司公开的发行股份前已重新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岂能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向公司申报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在担任期间每年有偿转让的股份不得擅入远远超过其所2.15亿股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何时上市进行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敢转让。上述事项人员自动离职后半年内,不敢对外转让其所600400红豆股份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了决定以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