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价格可以由转让双方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自行确定。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
自行协商定价转让方与受让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这被称为“协商价法”。这种方法给予双方自由谈判的空间,可以考虑到股权的价值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
出资额法股权转让价格也可以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时股东实际出资的价格为准,这称为“出资额法”。这种方法简单明了,直接以原始投资为基础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净资产价法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计算股权转让价格,称为“净资产价法”。这种方法考虑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通常会在审计和评估的基础上进行。
评估价法通过审计、评估的方法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这称为“评估价法”。这种方法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股权的价值,通常需要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拍卖、变卖价法将拍卖价、变卖价作为股权转让的价格,这称为“拍卖、变卖价法”。这种方法通常用于处理破产清算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的股权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这些规定为股权转让提供了法律框架,明确了股权转让的形式和价格确定方法。
全资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价格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商、公司的出资额、公司的净资产额、审计和评估的结果,或者通过拍卖和变卖的方式确定。最终的价格应当合法、公平,并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