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虑新设公司与股权转让的选择时,
优点
股权转让自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较为自由,股东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即可向他人转让自己的股权。
避免净资产出资问题:新设股份公司不需要经历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净资产出资问题,这样也节省了相关成本。
机构设置复杂: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需要5名董事和3名监事,董事会、监事会一年需开会2次,股东大会至少一年一次,这些会议成本比有限责任公司要高。
股份转让可能带来的风险:由于股份转让自由,如果公司经营不顺利或团队出现不稳定,可能导致第三方的介入。
优点
运营成本低: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成本较低,机构设置较少,比较适合企业的初步发展阶段。
股权转让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向非股东转让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现有股东的利益。
股权转让不自由:由于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不如股份有限公司自由。
改制成本:如果需要从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等,会产生一定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新《公司法》的颁布对股权转让带来了新的变化,其中包括:
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无需征求其他股东同意,但应当尽到通知责任。
股东转让其股权时,应当书面通知公司,并且公司应当将股权转让等变更信息进行公示。
股权转让之前未实缴的出资,由受让人负责缴纳。
控股股东滥用权利时,中小股东可主张公司回购股权。
股份公司可设置转让受限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异议回购请求权。
限售期内股份出质相关规定。
这些变化旨在简化股权转让流程,同时保护各方利益。
在选择新设公司还是进行股权转让时,特别是在新《公司法》实施后,股权转让变得更加灵活,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发展路径。同时,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化,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