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缴公司转让是否交印花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股权转让的印花税计税依据,通常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这意味着,如果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的仅仅是已经实缴的股权部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需对实缴部分的股权转让金额计算印花税,而不必对未实缴部分的股权价值征税。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区分了已实缴股权与未实缴股权的价格,并且未实缴的股权部分并未涉及实际的产权转移,那么这部分可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例如,如果股权转让合同中规定,受让方仅承担已实缴股权的转让义务,而不包括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那么这部分未实缴股权的转让可以不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生了股权转让的事实,原则上都应该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计算印花税。适用税率通常为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即使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完全实缴,只要发生了股权转让,就应该按照上述规定来计算和缴纳印花税。
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应在合同签订当日缴纳。纳税人可以通过自行申报的方式,按照规定的期限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也可以邮寄申报。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确保及时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实缴公司转让是否交印花税取决于具体的股权转让合同内容和条款。如果合同中明确了已实缴股权与未实缴股权的价格区分,并且未实缴部分不涉及实际的产权转移,那么未实缴部分可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在大多数情况下,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应当对整个股权转让金额计算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