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子公司股权转让是指外国投资者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给境内投资人的一种经济行为。这种转让可能是部分转让或者是全部转让,涉及到外资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外转内股权并购交易已经成为比较成熟的跨境项目,其办理流程也已较为标准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毕变更登记并出具目标公司新的营业执照,是后续办理目标公司外汇变更登记的必要条件。
商务主管部门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根据《外商投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的,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后视同已提交注销报告,相关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推送至商务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另行报送。
税务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就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如单笔支付超过5万美元,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备案人可选择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方式或者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备案。备案人完成备案后,凭《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编号和验证码,再结合其他必要材料可办理对外付汇手续。
外汇登记 根据《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因受让外国投资者所持外商投资企业股权需向境外汇出资金的,境内股权受让方在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相应登记后,可在银行办理购汇及对外支付。
在外资企业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实务问题,
共管账户对转让方收款的保障 在外转内股权并购交易中,由于对外付款必须以目标公司完成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为前提,故对作为转让方的外国投资者存在较大风险。此类项目“先过户后付款”的特性催生了实践中选择共管账户收款的方案,以解决交易与付款不同步之间的矛盾,大大降低转让方不能按时收款与收不到款的法律风险。
所得税代扣代缴以避免税务处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等法规,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外转内项目中,就股权转让的所得税而言,转让方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受让方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股权转让双方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受让方代扣代缴转让方因转让股权而发生的所得税的义务,以避免任何一方因相关交易未依法及时缴纳税款而受到税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注意事项
在外资企业子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的操作都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
维护好与投资者的关系: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避免出现纠纷。
合理规避税收: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交易结构以减少税负。
注意保密:股权转让涉及敏感信息,需要做好保密工作。
外资企业子公司股权转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和一系列的操作步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指导和协助,以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