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在孕期公司发生转让时,处理方式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员工个人的选择、新的公司是否愿意接收员工、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新公司愿意接收这些员工,并且员工个人也同意转会,那么员工可以继续在新的公司工作,并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或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权益和待遇应当得到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和其他法定权益。
如果员工不愿意加入新公司,她们可以拒绝转会。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如果员工面临被迫转会的情况,她们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例如,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孕妇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公司因转让而终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具体而言,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在中国,公司不能随意在员工孕期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需要转让或重组,并涉及员工转移,新的公司应当继承原有的劳动合同,并且员工可以选择是否加入新公司。如果员工不同意转会,她们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提供合理的经济补偿。在这个过程中,法律提供了多种途径来保护孕妇员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