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款不需要通过公司账户转账。股权转让是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直接进行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交付价款并移转股权。公司在股权转让后,应当办理相应手续,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果股权转让款通过公司账户转账,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新股东交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支付原股东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应注意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予代扣代交:
借:其他应付款—出让方 贷: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
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根据受让方的汇出凭证及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
如果出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股款大于出让方原实际出资额时,转让方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出让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股权转让款通过公司账户转账,是规范的操作,没有风险,但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申报印花税,较为麻烦。而不通过公司账户转账虽然方便,但不够规范。
股权转让款不需要通过公司账户转账。股权转让是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直接进行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交付价款并移转股权。公司在股权转让后,应当办理相应手续,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尽管可以通过公司账户进行转账,但这并不是必须的,且会计处理较为复杂。因此,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款直接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进行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