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律网的相关内容,股东与股东之间内部相互转让股权,不必经股东会同意。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如果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虽然一般情况下内部股权转让不需要股东会决议,但公司章程如果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了特定情况下需要股东会决议,那么就需要遵循章程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即使在不需要股东会决议的情况下,也应当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并确保整个过程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这样可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但应当遵循法律和章程的规定,确保转让过程合法合规。如果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需要根据章程的要求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