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企业公司转让时,税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根据《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规定,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同样,根据《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整体转让属企业全部财产的所有权转让,应根据产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依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但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此外,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具有法定增值额的应当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转让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其附着物则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转让财产收入”。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这两项税的缴纳。具体的税率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企业公司转让税收的基本框架,但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域、行业和交易细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正确计算和缴纳相应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