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以公司名义办理股权转让。
因为股权的持有者是自然人,不是法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原则上是不得持有本公司的股权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公司试图以自己的名义转让股权,这种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所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本身是没有权利去自卖的,所以签这样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益的。
可以。名义股东就是显明股东。通常持有的股份为代持股份,对于其是否可以直接转让股权的问题,对于内部转让而言,当股权代持的约定股东内部人员全部知情,且代持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不得单方转让股权时,基于合同的约定条件,当名义股东对内股东直接转让股权时是受限制的。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对外转让股权时,则基本上没有条件限制。存在于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即具备对抗效力和"外观形式",对相对方来说,有足够的理由判定股权的直接归属,因此名义股东可以依此自由处分自己的具体权益。
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股权转让,因为股权的持有者是自然人,不是法人。公司原则上是不得持有本公司的股权的。如果公司试图以自己的名义转让股权,这种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所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名义股东可以转让股权,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