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好顺佳,资深财税专家为您提供1对1服务!
好顺佳 - 全国工商注册服务机构
电话 131-6475-4921
好顺佳服务
好顺佳服务

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税政策

作者:好顺佳
更新日期:2024-04-15 11:24:29
浏览数:2408次

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汇编: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与此同时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企业改制的持续深化,股权收购日渐普片。说白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手续给他人。以下是我经过挑选整理好的跪求股权变更税收政策汇编的相关资料,我希望对你有帮助!

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汇编

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企业改制的进一步深化,股权变更日渐较低。有所谓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手中掌握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有偿转让给他人。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法律规定转让其全部股权也可以部分股权。股权变更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却与税收有着紧密的联系。为加强对股权收购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加强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目前,与股权交易的税收政策除了流转税、所得税和行为税三类,分税种就征税或暂免征作了比较明确界定标准。

一、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投资,组织认可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负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土地税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税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一)一般相关文件规定依据什么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对外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提出的收入。”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充当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按照上述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应。”

其中净值,是指关联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按减已经听从规定直接扣除的固定资产、折耗、长期待摊费用、准备好金等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举例:某公司将长期投资的W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以卖,共得价款15.8万元,转存银行;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5.2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58000贷:长期股权投资152000投资收益6000依据,该公司换算股权收购所得为158000-152000=6000元。

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税政策

(二)重组业务中股权收购的涉税一次性处理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1、股权收购、股权支付的概念。

(1)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被称出售企业)定购另一家企业(200元以内一般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方法对被收购企业完全控制的交易。收购1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除了股权支付、非股权直接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例如:A公司与B公司达成默契协议,A公司收购B公司60%的股权,A公司支付B公司股东的对价为50万元银行存款包括A公司参股的C公司10%股权,A公司收购股权后利用了对B公司的控制。在该股权收购中A公司为收购1企业,B公司为被收购企业。

(2)股权全额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定购、攒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申请支付的形式。

2、股权收购交易的所得税处理

(1)一般性税务处理:

①被收购方应确定转让股权所得或损失。

②收购方得到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③被收购企业的具体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一直保持变。

(2)特殊性税务一次性处理:同时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不中,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①具高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增加、可以免除或则还没来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②被收购的股权不得低于被收购企业所有股权的75%.③企业重组后的尝试12个月内不变化重组后资产原来的根本性经营活动。

④低价卖企业在该股权收购突然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应达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⑤企业重组中全面的胜利股权全额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后发动12个月内,再不转让所得到的股权。

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即暂不去确认股权转让的所得或损失。

①被收购企业的股东提出收购1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损坏计税基础确定;②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缩小计税基础判断;③低价卖企业、被收购企业的重新组合事故处理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具体所得税事项尽量变。

3、举例

分析具体资料:2008年9月,A公司先发布重大的事情拆分重组预案公告称,公司将按照定向增发,向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B公司发行时36?809万股A股股票,收购其600400红豆股份的C公司50%的股权。增发新股价7.61元/股。收购能完成后,C公司将蓝月帝国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856?839?300元,其中D公司的出资金额为214?242?370元,出资比例为25%,B公司的出资金额为642?596?930元,出资比例为75%.参照法律法规,B公司承诺,能够参加认购基金的股票自发行新结束后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后交易或转让。

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分析

(1)业务的性质此项股权收购能够完成后,A公司将提升到完全控制C公司的目的,但条件符合《通知》规定中的股权收购的定义。

(2)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适用哪怕要什么控股公司合并的条件,另外题中所直接支付的对价均为上市公司的股权,但由于A公司只收购1了C公司的50%股权,是没有提升到75%的要求,并且应当由区分一般性处理:①被收购企业的股东:B公司,应去确认转让股权所得。

股权交易所得=取得对价的公允价值-原计税基础=7.61×368090000-856839300×50%=2372745250元假设B公司适用25%税率,但其股权变更应纳的所得税为:2372745250×25%=593186312.5元②收购方:A公司全面的胜利(对C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即:2801164900元(7.61×368090000)。

③被收购企业:C公司的去相关所得税事项持续变为。

如果不是其他地方条件变为,B公司将对外转让的股权份额提高到75%,也就对外转让其所属的所有C公司的股权,那就因此此项交易同时条件财税[2009]59号文件中明文规定的五个条件,因此是可以你选特殊性税务处理:①被收购企业的股东:B公司,暂不确认股权交易所得。

②收购方:A公司提出(对C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被收购股权的损毁计税基础考虑,即642596930元(856839300×75%)。

③被收购企业:C公司的去相关所得税事项持续减少。

可以说,假如B公司你选择后一种,对外转让C公司75%的股权,则也可以在当期尽量的避免5.93亿元的所得税支出。

4、特殊性税务全面处理的程序性规定

参照财税[2009]59号文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发生要什么本通知明文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你选择特殊性税务一次性处理的,被打者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再提交书面提交备案资料,其他证明其条件三千多种特殊性重组相关规定的条件。企业未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备案的,一律再不按特殊重组业务并且税务处理。”足以说明,企业若想享不享受到不免税重组的优惠千万不可忘记在完成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再提交书面需要备案资料。

(三)非居民企业股权交易所得

企业所得税管理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

1、非居民企业转让居民企业股权的内涵及适用税率

国税函[2009]698号文内容明确法律规定,本通知所称股权变更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除了在公开的的证券市场买入股票并卖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所全面的胜利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暂设机构、场所的,应当及时就其所设机构、场所提出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内突然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不可能所设机构、场所有不好算联系的所得,缴交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是虽办事机构机构、场所但提出的所得只能所设机构、场所还没有不好算联系的,应当由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遵循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判断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听从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来可以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拿到所得适用税率为20%.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则必须明确,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强制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一般境外企业转让我国企业股权也可以提出我国企业的股息分配,均需要缴10%的企业所得税。但如果不是该非居民企业是不属于与我国签订协议了税收协定或去安排的国家或地区的居民企业,则可享受税收协定优惠规定。如香港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手中掌握的内地居民企业的股权,通过内地与香港签署的税收安排好了,要是该香港居民企业所持的内地居民企业的股权比例高于25%的,在内地无需缴交转让股权所得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要是想惬意的享受根据上述规定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需先到主管税务机关先申请协定待遇,经税务机关审核表示同意后方可享不享受,不然的话前提是严格听从国内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转让股权所得的计算

股权交易所得是指股权变更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收购人就对外转让的股权所收取手续费的和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清偿的各种验收基金等,转让股权人随股权一并对外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敢从股权交易价中扣除相应。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交易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3、股权交易所得税的公司缴纳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提出转让股权所得应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实行源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九十条关联法规规定或则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直接支付具体款项义务的单位或则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你每次申请支付或者已到期应直接支付时,从支付或则到期时间应怎么支付的款项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于银行代扣之日起7日比较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统一上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将税款缴入国库。

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税款或是不能拒绝履行纳税义务的,如股权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内交易的,非居民企业真接在证券交易市场对外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权等,由非居民企业自合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起7日内,到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4、以外规定

(1)境外投资方(求实际操纵方)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如果不是被转让后的境外控股公司所在国(地区)求实际税负低于12.5%或则对其居民境外所得不征所得税的,应自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国税函[2009]698号的规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略)。

(2)境外投资方(实际中再控制方)按照不合理地组织形式等安排一定程度有偿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且不本身合算的商业目的,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层报税务总局审核后也可以遵循经济实质对该股权转让买卖交易原先定罪,完全否定被广泛用于电子税收去安排的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

(3)非居民企业拿到股权转让所得,符合财税〔2009〕59号文件法律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中,选择特殊性税务一次性处理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提交书面备案成功资料,可证明其条件符合特殊性重组相关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州级税务机关核准。

三、个人所得税

(一)转让股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非盈利组织会计《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不征税收入财产原值和合理不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出缴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申请支付的无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可以计算缴的税款时,可以可以提供或者合不合法凭证,“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确切的财产原值凭证,没法错误的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财产原值。”(《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举例说明:假设刘先生拿到A公司股权时申请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现与B公司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要将其所600400红豆股份的A公司股权作价人民币250万元有偿转让给B公司。原办法税法规定,这对股权变更,营业税及附带目前暂免征收,但所订立协议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产权转移书据,立据双方还应按协议价格(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则该股权转让应缴纳印花税2500000×0.0005=125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000-1000000-1250)×20%=299750元。

(二)或是涉税程序和事项

为起到自然人股东股权交易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通知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1、去办理纳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时间

国税函〔2009〕285号对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分两种情况通过了规定。

第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交易各方在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收购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后,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预缴)申报时,并持税务机关补开的股权转让所得缴交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政策、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去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种情况是: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按要求完成股权变更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好《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

2、主管税务机关及纳税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文件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如突然发生所得额,以所得故纳税义务人,以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因此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往往在的同一地,这里牵涉到主管税务机关问题。国税函〔2009〕285号第三条明确“个人股东股权交易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了什么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明确了主管税务机关的同时,事实上也就比较明确了纳税地点。

3、对计税依据的确高于正常值且无正当理由的处理

国税函〔2009〕285号第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转让股权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核审。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咨询资料应诚恳审核,确认股权收购行为有无条件独立交易原则,是否是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中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很明显高于正常值(如贵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具体参考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按的净资产份额扣减。”

(三)几个特殊能量的政策规定

1、个人股权变更过程中拿到违约金收入

股权成功转让后,有偿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一类因财产转让而再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全面的胜利的该违约金应原属财产转让收入,遵循“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换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提出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

2、纳税人收起转让的股权

依据什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规定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股权收购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也基于的,转让人全面的胜利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已经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回复原股权转让合同、再退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转让股权行为,对家师转让后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无权再退。(即按两次股权转让行为缴交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情形:股权变更合同未继续履行之后,因负责执行仲裁委员会做出了决定的解锁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突然停止先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起已转让后股权的,因此其股权变更行为尚未能完成、收入未彻底基于,伴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未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去,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3、转让改组改制企业的数据量化资产

股权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0号)规定: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全面的胜利的手中掌握所有权的企业数字量化资产,暂时放弃征税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提出该股份时求实际怎么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不转让后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拿到的企业量化资产联合企业分配而我得到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意一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想集团改制员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832号)中有关国税发[2000]60号文明确规定适用范围接受了解释:一是暂时延缓征税的前提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二是暂时停止征收的分配,是在企业改制时将企业的大部分资产一次数据量化给职工个人。

四、印花税

(一)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再一次发生的企业转让股权行为

依据印花税试行条例和细则,和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撤回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在内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转让股权所书立的书据,不除了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税目:导致都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税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二)股票转让所立书据

财政部对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怎么样才能征收税费印花税作出了专门买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确定,从2008年9月19号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通过调整,由现行规定双边结算征收转成单边征收,税率一直保持1‰。即对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转让股权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交证券交易印花税,中改由挂牌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受让方继续征收。

(三)税收优惠股权分置

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税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

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法律主观想法:

转让股权是公司的股东把自己的股份给另外一个人,这个是低价收费的,如果这样无偿的又是要缴纳税费的,印花税是当然有的,要不然转让方还是自然人股东的就会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是股权交易方和受让方都要明确的万分之五缴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或者,这对股权收购方,如果没有是自然人股东,是需要按规定缴交个人所得税,一类比较平价和低价卖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可是要主管税务机关最后确认,具体采矿工程设计手册《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7号)。如果不是股权收购方是法人企业的,必须按规定交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居民企业在转让时按规定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对于未在境内并入机构的非居民企业,是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法律客观: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暂设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什么a.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形式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出资或是换算全额缴纳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法律规定的以外条件。

股权变更税收政策

法律主观认识:

(一)一般规定执行据新《 企业所得税 法》和《实施条例》规定:“有偿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而企业转让股权得到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按照上述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取。”其中净值,是指无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扣除早通过规定扣取的摊销、折耗、折旧、打算金等后的余额。(二)非居民企业股权收购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非居民企业 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1、非居民企业转让居民企业股权的内涵及适用税率国税函[2009]698号文必须明确规定,本通知所称股权转让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除了在可以公开的证券市场买进并买入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所拿到的所得。2、转让股权所得的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交易价相关扣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变更人就转让的股权所另收的除了现金、非货币资产的或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清偿的各种验收基金等,股权交易人随股权一并转让后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再不从股权收购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收购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不好算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网上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换算申请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3、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缴纳听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拿到转让股权所得应缴交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代扣代缴,以依据法律规定或是法规规定或是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然后负有支付查找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你每次全额支付也可以到期时间应怎么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后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并于代扣代缴之日起7日比较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统一报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将税款缴入国库。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由依据不动产登记等具体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可以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由查检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查检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当地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计划信用信息系统,并如何实施合作激励或则惩戒。

tag标签:所得税 转让 股权
专业高效务实 助客户成功
企业理念
一站式专业1对1顾问服务
资深团队
客户增值是我们终极目标
优势服务
您可能需要以下服务
公司年审
公司年审
银行开户
银行开户
投资备案ODI
投资备案ODI
返程投资
返程投资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律师公证
律师公证
注册公司-行业百科
价格透明
价格透明
统一报价,无隐形消费
专业高效
专业高效
资深团队,持证上岗
全程服务
全程服务
提供一站式1对1企业服务
安全保障
安全保障
合规认证,资料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