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并提交股东会再讨论表决;股东彼此间转让手续股权的,不需经股东会表决赞成,只要你通知公司及别的股东即可解决。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收起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我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接受变更登记,注消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6.将新如何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船舶概论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工商变更登记。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互相也可以彼此转让后其全部也可以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以外股东一半多数同意下来
股权变更手续是需要带齐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可以办理的,而且不属于到转股的问题,对此股东的资质要求也较为严格的,但是清楚股权变更的手续是非常不重要的。参照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在如下程序:1、与第三方(受让方)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股权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变更款的支付等事宜。2、其他股东出具的证明先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其他证明。3、正在召开老股东会议,在老股东会表决赞成,免掉转让手续方的咨询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按照原先公司章程的规定接受,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4、正在召开新股东会议,经由新股东会表决不同意,正式任命新股东的具体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听从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再讨论新的公司《章程》,按照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5、在上述事项文件签属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到了此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结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也可以彼此转让其所有或则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以外股东三分之二数赞成。股东应就其股权变更事项书面送达别的股东亲自问赞成,以外股东自交给以书面形式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更视表示同意转让。别的股东半数以内不不同意转让后的,不同意下来的股东应当可以购买该转让后的股权;不网上购买的,视为不同意转让。经股东赞成对外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下股东主张复议权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通过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分析:股权变更要经过申请、需要审核、许可才会被受理后。股权转让简单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材料参与申请,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受理登记的审核以后改变是否许可,许可后送达营业执照。麻烦问下股权转让受理后的时间方面,假如是现场因此提供审查的资料齐全,应该要接受当场受理;假如是寄送材料,送来材料后,五天之内判断是否是受理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据什么a选项情况分别应有是否是受理后的决定:(一)去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的或申请人遵循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递交完全补正再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做出决定予以受理;(二)可以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以为先申请文件、材料必须核实的,应当由决定对其予以受理,同时书面答复申请人不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在内时间;(三)去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不立刻更正的错误的,应当不能申请人顿时予以申请补办,由申请人在办理变更处签名的或盖章,写明申请补办日期;经去确认再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确定予以受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