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有缴纳社保,现公司转让了,我有什么赔偿?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当月内必须与劳动者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从次月起多倍经验申请支付工资,因此也可以一直领取第二年,那就是共有11个月的双倍工资,超出一年的每一年补偿一个月。听从你的情况估计是12月中旬算起,至解聘之日的双倍工资。你是可以再向老板给出,如果不是他不赞成,才向劳动局思想活动,可是要开具证明工作的凭证,或者工牌,工资条等等。
1、是可以那些要求单位直接支付你民工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少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提出离职又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好是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后在职的都这个可以)、录音录像或是其他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便能其他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点: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接着去当地仲裁委去申请不立案就可以不!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劳动合同。
已建立起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口头说明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自项目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的协议书面形式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项目用工之日起达到一个月不悦一年未与劳动者股权转让协议口头说明劳动合同的,应当由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怎么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怎么支付。六个月以内不悦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全额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和朋友合伙开公司,朋友没经过我同意把股权卖出去了,对方还欠款,怎么...
见意这个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转让股权生效可以解决。
法律主观想法:
债务人变更应征得同意债权人的同意,不然的话该变更手续无法激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撤回】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则部分需要转移给第三人的,应经债权人不同意。
债权人进入相对于拒绝的位置,而债务人则而不不属于自动格挡方,通俗点的说,债权人就是银行借贷关系中的放钱人,而债务人则为借了钱的人,当想借钱的人不按约定借钱时,放钱的人无权利具体的要求借钱人在一定的时间内还清债务又或者帮忙法院强制执行。
对财务并且需要变更,债务人应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
变更时,应特别注意下面几项:
(一)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彻底也可以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经债权人不同意。
(二)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也可以表示异议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三)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承担部分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一类原债务人自身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则需要转移义务应可以办理审批、登记等手续的,依据法律规定其规定。
法人变更要注意有以下俩种情况:
(一)法人组织机构的变更,主要指合并和分立。
(二)法人性质、活动范围和财产的变更。
(三)法人名称、住所、隶属关系的变更。
法人变更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权利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无法承受,并担负的责任清理的责任,债权人应将变更后的法人才是催款清欠对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权利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村民待遇随之债权,承担部分连带债务,不过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双方约定的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由按照法律规定向登记机关再申请变更登记。